中心公告
关于新闻出版单位应用ISLI进行用户注册的通知
发布日期 :
2017-04-18
各新闻出版单位:
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,中国ISLI注册中心已正式设立。根据总局发布《关于实施<中国标准关联标识符(ISLI)>国家标准的通知》(新广出发[2017]5号)有关要求,中国ISLI注册中心自2017年4月17日开始办理新闻出版单位注册业务。
请各新闻出版单位(具备图书、期刊、报纸、音像、电子出版、互联网出版资质),登录本网站进行相应的ISLI用户注册。
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
中国ISLI注册中心
2017年4月18日